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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防護服使用限用條件

作者:上海暢為軀體防護專家發(fā)表時間: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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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現(xiàn)以下任何情況,則建議棄用防護服:

·防護服未通過全面目檢;
·氣密防護服未通過充氣測試;
·防護服有變形、磨損、割破、撕裂、刺破或任何其他損壞;
·防護服長時間暴霉在高溫和或紫外線之下;
·最終用戶根據(jù)可靠的便用及暴露情況判定防護服已被污染。

 

    如果沒有被污染,防化服可以進行掩埋或燒毀。因為下防化服含有一些不同的塑料,不適用于循環(huán)使用。未被污染的化學防護服可以在可以處理含有塑料的化合物的設施內(nèi)燒毀。同樣,未被污染的化學防護服也可以在可接受塑料材質(zhì)的設施內(nèi)掩埋。被污染的化學防護服在沒有保護設備的情況下是不能安全處理的,不論是焚化或掩埋都會出現(xiàn)其他有害廢棄物。

    防化服無法防護低溫液體和氣體(低于-200℃)。如果有可能暴露在溫度高于-163°K(-100℃)的液化氣體,則應考慮使用符合NFPA1991(2000版)額外液化氣要求的防護服。注意:為防止穿著者不受由由熱傳導引起的傷害,如凍傷,給穿著者提供保暖內(nèi)衣是十分必要的。

    如果有暴露在生物煙霧或化學武器的危險,應考慮使用符合NFPA1991(2000版)額外化學和生物恐怖行為要求的防護服,或獲得NFPA 19941級或3級認證的防護服。每種都有不同水平的性能。

    如果有爆燃的危險存在,應采取選擇替代品、工程控制;工程操作、和管理控制,末減輕危險程度。應盡量降低甚至避免人員暴露在這種條件下。至少,應準備好消防設備和人員,在爆燃發(fā)生時進行滅火。

    防化服不適用于消防活動,也不是用于對高溫液體、氣體、熔化金屬、焊接、電弧或熱輻射防護的防護服。所有的防化服無法滿足一切化學品或危險品的情況或環(huán)境中的防護要求。所有有關迭擇和使用化學防護服的決定必須由受過訓練的合格安全人員進行。而決定暴露的水平和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是用戶的責任。

    此服裝會影響正常的人體溫度調(diào)節(jié)。這可引起人體內(nèi)溫度上升并導致熱累積。穿著者應懂得熱累積的癥狀和處理。穿著者可以采取措施來限制和,或防止熱累積,如使用降溫系統(tǒng)及按照固定的工作,休息制度進行工作。穿著此防護服的最長時間由空氣供應,周圍條件,防護服內(nèi)的氣候,穿著者的身體和心理狀況,工作頻率和工作負荷等變量來決定。

 

靜電:

    在特定條件下,如干冷的氣候,防護服有可能產(chǎn)生并釋放靜電。釋放通常并不危險除非產(chǎn)生的電火花可能點燃易燃氣體或驚擾穿著者。當在易燃的化學物品周圍工作,應采取措施來減少可能的靜電釋放。在這些情況下,建議采取以下但不**于以下步驟,灑水,使用防護服外套,提高工作區(qū)域的濕度,使用商業(yè)防靜電用品-設各和人員接地帶,在防護服內(nèi)外部耐久靜電消散處理;在進入等級區(qū)域前對工人的靜電消散進行測試。但是,在易爆、易燃條件下,即使采取了復雜及詳細的措施來控制靜電產(chǎn)生和消散靜電,一旦出現(xiàn)不受控的或偶然引發(fā)明火或爆炸發(fā)生,仍然會出現(xiàn)重傷的危險。

但是,在易爆、易燃條件下,即使采取了復雜及詳細的措施來控制靜電產(chǎn)生和消散靜電,一旦出現(xiàn)不受控的或偶然引發(fā)明火或爆炸發(fā)生,仍然會出現(xiàn)重傷的危險。

 

避免放熱反應:

    某些化學物品和水反應后會產(chǎn)生大量熱量。如果防護服受到大量此類和水反應的化學品污染,則其在現(xiàn)場洗消時有可能由于高熱而被損壞。應在用水洗消前,使用干沙或不起反應的吸收去除該化學物品。

 

避免持續(xù)暴露:

    此防護服不能浸久化學品內(nèi)。也不能持續(xù)暴露在危險的化學液體噴濺或沖淋下。如非必須,不要穿著防護服涉過危險化學液體池。應盡量限制防護服直接接觸化學物品。如果直接受到危險化學品的噴濺或沖淋,則立即離開此區(qū)域并進行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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