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燈屬于設置在公共場所、住宅等區(qū)域的常用消防器材,主要用于在斷電的情況下提供應急照明,保障人員正常行動、正常撤離。消防應急燈采用的燈具有很多種,但是帶有啟輝器的熒光燈卻被明令禁止作為消防應急燈使用,這是為什么呢?
為什么不能用帶啟輝器熒光燈充當消防應急燈?
現(xiàn)代的消防應急燈,大多數(shù)是自帶備用電源的直流供電方式,不適合熒光燈這種高壓點亮的燈具。早期或者簡易的消防應急燈設施中,有一種是集中直接接入220V備用交流電的應急燈,或者用發(fā)電機發(fā)出220V交流電集中供給的應急燈。這種集中供電的可以使用熒光燈,但不能用啟輝器啟動的熒光燈。
因為,帶有啟輝器的熒光燈一方面啟動慢,故障率高,當啟輝器工作時,會在供電回路中引起高壓脈沖。而火災中,難免會有電線扯斷,破口的情況,此時電線中再有高壓脈沖,就會產(chǎn)生高壓放電電弧(即:電線打火)。電弧是有高溫的,這些被扯斷的電線頭,如果再遇到可燃氣體或者易燃品,就會引發(fā)二次火災或者爆炸。
所以說,用帶有啟輝器的熒光燈作為消防應急燈,不僅不能解救生命,反而給火災營救制造了危險,所以應明令禁止。